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点击:[]次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全体同学:

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best365网页版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工作安排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困难程度、学费收费标准、学生类别等实际情况,划定我校2023-2024学年资助项目分配方案(我院资助项目分配方案详见附件2)。

2.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各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附件3)对序号1-30项助学金进行评定、审核。对于新评定项目,学院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申请(个别项目所需的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4),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按照资助原则进行统筹安排,确定各类资助项目人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对于往年已评定的延续资助项目,学院根据项目要求做好延续资助资格审核和取消资格学生改评工作。

3.序号1-30项助学金均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含延续资助学生)。申请学生务必于11231100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依据学院系统填报信息进行复核,确定资助名单。

4.申请学生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于1123日前提交其他报送材料(申请表、感谢信等)。各班生活权益委员统一收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112317:3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C415办公室分管辅导员处,电子材料提交至邮箱pcz@xmu.edu.cn。电子材料邮件标题注明“XX班级-助学金”,压缩包文件夹标题注明“XX班级-助学金”,内部文本标题注明“姓名-XX助学金申请表”,例如:“张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学生手写感谢信(具体要求参照附件5),请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对待。

6.学校提倡每一位受助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全体受助学生均为我校“学生公益会”成员,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受助助人,感恩传承,鼓励和支持受助学生加入学生公益会骨干团队(联系人:吴同学,QQ2629161053)。


联系人:潘晨茁,电话:25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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